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,,,,,直辖市建委,,,,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,,,,,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,,,,,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,,,,,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。。。。。。。。现印发给你们,,,,,请遵照执行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。。。。。。。原建设部印发的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》(建建[2001]82号)同时废止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2014年1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