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毁在了不懂财务、不懂法律又心存侥幸上,,,,,是贪欲使我迷失了人生方向,,,,,教训刻骨铭心……”今年9月27日,,,,,淮南市寿县纪委监委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在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,,,,站在被告席上的寿春镇花园村原报账员、文书袁燕在最后陈述环节痛哭流涕。。。。。。
2008年12月,,,,,拥有高中学历的袁燕进入寿春镇花园村委会担任报账员、文书职务。。。。。。刚到村委会时,,,,,袁燕工作不怕吃苦,,,,,认真积极,,,,,接人待物热情大方,,,,,很快赢得了镇村干部及群众的好评。。。。。。然而,,,,,袁燕不懂财务、工作后又不注重财经知识学习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。。。。。。
2009年,,,,,寿县开始大规模建设城南新区,,,,,位于城南的花园村面临繁重的征地拆迁任务,,,,,同时涉及大量征地拆迁资金的补偿申报和发放。。。。。。这些资金牵涉账务收支,,,,,又需要到户发放,,,,,加上不少村民常年在外迟迟不领补偿款,,,,,很快袁燕经手的账务就出现账目混乱、公私不分。。。。。。
“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,,,,,她一开始自己都说不清、理不顺自己亲手操作的账务资料及财务关系。。。。。。”寿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余茂强介绍,,,,,后来还是在办案人员的耐心梳理下,,,,,袁燕才算弄明白经手的一些账目。。。。。。
作为报账员,,,,,袁燕在财务账目上一知半解甚至稀里糊涂,,,,,但自己的“小算盘”却打的“贼精”。。。。。。面对巨额征地补偿款,,,,,袁燕打起了挪用账上资金赚点“零钱花花”的主意。。。。。。
“钱在村账务上‘趴着’,,,,,等于是在自己手中闲置,,,,,不如将其‘盘活’。。。。。。”动了歪心思的袁燕,,,,,第一次从自己保管的账上尝试拿出部分存款购买了短期理财产品,,,,,到期后又偷偷将本金退还村级账户。。。。。。
有了第一次的成功“试验”,,,,,袁燕便频频开启这一“轻松赚钱”模式。。。。。。2011年至2012年,,,,,袁某利用保管征地补偿款和备用金的便利,,,,,多次从中使用共计545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,,,,,累计获利7.2万余元。。。。。。2011年至2014年,,,,,袁燕私自将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办理定期或活期存折,,,,,获得利息共计3.2万余元。。。。。。
在一次次违反财经法规的过程中,,,,,袁燕尝到了甜头,,,,,也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渐行渐远。。。。。。
2009年6月,,,,,花园村一笔集体征地补偿款16.9万余元被她据为己有。。。。。。2009年至2013年,,,,,袁燕经手向他人收取原村委会门面房租金共计7万元也被装进了她自己的口袋。。。。。。此外,,,,,2011年至2013年,,,,,花园村村委会在协助当地政府发放征地补偿款给村民过程中,,,,,经花园村原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何文俭(已另案查处)安排,,,,,袁燕将其账户中保管的本应发放给村民的征地补偿款132万元借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。。。。。。
“这是一起村财镇管严重失控的典型案例,,,,,村级财务的监管不能流于形式,,,,,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对村级财务履行好财务监督责任,,,,,要把好关口,,,,,严明纪律,,,,,强化村级财务银行账户审查监管,,,,,确保大额专项资金管到实处。。。。。。”寿县纪委副书记、监委副主任王晓峰认为,,,,,乡镇一级要经常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财经和法律知识培训,,,,,并从反面警示,,,,,算好违纪违法人生账、家庭账,,,,,避免不懂财务、不懂法律走上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道路。。。。。。
今年10月19日,,,,,寿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以挪用资金、挪用公款和职务侵占罪,,,,,数罪并罚,,,,,判处袁燕有期徒刑4年零2个月,,,,,对其退缴的职务侵占违法所得27万余元,,,,,由收缴机关返还寿县寿春镇花园村委会。。。。。。